潍坊交警大数据告诉你5月份被注销汽车
潍坊市5月份被注销汽车类驾驶证名单
问:哪些情形会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?
答:根据公安部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第号令),对第七十七条之规定,机动车驾驶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,应依法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:
(一)死亡的; (二)提出注销申请的; (三)丧失民事行为能力,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; (四)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; (五)有器质性心脏病、癫痫病、美尼尔氏症、眩晕症、癔病、震颤麻痹、精神病、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; (六)被查获有吸食、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,正在执行社区戒毒、强制隔离戒毒、社区康复措施,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; (七)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; (八)年龄在70周岁以上,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;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,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; (九)年龄在60周岁以上,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,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,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; (十)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。
问:注销之后还能学驾驶证吗?
答:根据注销原因的不同,申请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条件,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或者恢复驾驶资格。
详情请参阅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第号令)第七十七条第三、四、五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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