伴你同行人们都说,这是我的错谈性侵



12日早晨,

电影《素媛》原型罪犯赵斗淳刑满出狱。

年“素媛”案发生,当时57岁的赵斗顺将8岁女童娜英(化名)强行拖进教堂厕所强奸,并进行了非人道的折磨,造成娜英大肠到肛门全部被切除,需终身使用人工尿袋和人工肛门。犯下如此罪行的赵斗顺因韩国有期徒刑最长只有15年,且其用醉酒为由辩护,最终只判处12年,而此前赵斗顺有杀人和强奸等多达17项犯罪前科。

再度回顾电影《素媛》,

小女孩的话语令人格外心痛:

遭受暴行后的素媛,伤痕满身地躺在病床上

问爸爸「我做错什么了吗?」

为什么孩子会下意识在自己身上找问题?

是什么让一个8岁的小女孩,

一位性侵事件的受害者,

竟然觉得“被性侵犯是最丢脸的事情”?

这种看似荒谬的自我责怪的产生,

其实有迹可循:

是人们的妄加指责

是人们的颠倒黑白

成为横加在受害者身上的二次伤害

现实生活中,我们或许会听到这样的声音:

对性侵案件

有人说:谁让你晚上还出门?

谁让你穿得那么少?

对校园暴力

有人问:怎么不欺负别人?偏偏欺负你?

对家暴控诉

有人骂:为什么不立马报警?

这还不离婚是不是贱?

或者更耳熟能详的“甩锅三连”:

一个巴掌拍不响!

苍蝇不叮无缝的蛋!

无风不起浪!

这些,都是典型的

“受害者有罪论”

指在悲剧发生后,

不去谴责加害者,

反而怪罪受害者的强盗逻辑。

看似有理,实则荒谬至极。

那么,为什么会有受害者有罪论呢?

对于受害者有罪论的深层心理原因,

最主流的观点是“公正世界假设”。

公正世界假设/公正世界谬误(Just-worldHypothesis/Just-worldFallacy):一个人的所作所为会给他带来公正的结果;他做好事就有好报,做坏事就有坏报。换言之,就是把事情的结果,归因于更高的道德层面上的公平。

社会心理学家MelvinLerner提出,我们常常会听闻各种人遭受不幸,但大多数人仍能维持正常生活必需的安全感,原因便在于我们或多或少有公正世界的假设,认为这些人之所以遭受不幸,一定是因为他们做了什么错事。它对我们的内心起到了安慰作用:只要我不做这样的事,只要我不是她这样的人,我就不会遭到这种不幸。

但是,这样的逻辑显然漏洞百出、为害不浅。

01

罪犯视角的逻辑

性侵犯案发生后,

我们总能听到各种质疑或指责的声音,

他们言之凿凿地指责对方不该穿着暴露,

教育对方要自尊自爱,

不该言行失态甚至醉酒,

最终结论还是女孩自身有问题,

防范意识太差。

但是

认为“被伤害都是有原因的”,

无异于默许了

“在某种时候,侵犯一个人是合理的”。

这不正是罪犯视角的逻辑吗?

《素媛》的电影内外,

罪犯的说辞是惊人的一致:

「我不记得了」

「我喝醉了」

「我会(从监狱里)出来的」

而他们说的其实是:

「这没什么好追究的,

我只是不小心,我只是喝醉了。」

「我没错,错的都是你,

谁让你为我撑伞,

谁让你穿得少(说现实其他案件),

谁让你刚好被我遇到。」

《印度的女儿》(原型为“印度黑公交案”)里的罪犯自述

受害者有罪论

恰恰是罪犯推卸责任的完美托词。

它将犯罪原因推诿于受害者,

本质上是在变相为罪犯开脱,

将罪行合理化。

更重要的是,

它同时将人们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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