伴你同行人们都说,这是我的错谈性侵
12日早晨,
电影《素媛》原型罪犯赵斗淳刑满出狱。
年“素媛”案发生,当时57岁的赵斗顺将8岁女童娜英(化名)强行拖进教堂厕所强奸,并进行了非人道的折磨,造成娜英大肠到肛门全部被切除,需终身使用人工尿袋和人工肛门。犯下如此罪行的赵斗顺因韩国有期徒刑最长只有15年,且其用醉酒为由辩护,最终只判处12年,而此前赵斗顺有杀人和强奸等多达17项犯罪前科。
再度回顾电影《素媛》,
小女孩的话语令人格外心痛:
遭受暴行后的素媛,伤痕满身地躺在病床上
问爸爸「我做错什么了吗?」
为什么孩子会下意识在自己身上找问题?
是什么让一个8岁的小女孩,
一位性侵事件的受害者,
竟然觉得“被性侵犯是最丢脸的事情”?
这种看似荒谬的自我责怪的产生,
其实有迹可循:
是人们的妄加指责
是人们的颠倒黑白
成为横加在受害者身上的二次伤害
现实生活中,我们或许会听到这样的声音:
对性侵案件
有人说:谁让你晚上还出门?
谁让你穿得那么少?
对校园暴力
有人问:怎么不欺负别人?偏偏欺负你?
对家暴控诉
有人骂:为什么不立马报警?
这还不离婚是不是贱?
或者更耳熟能详的“甩锅三连”:
一个巴掌拍不响!
苍蝇不叮无缝的蛋!
无风不起浪!
这些,都是典型的
“受害者有罪论”
指在悲剧发生后,
不去谴责加害者,
反而怪罪受害者的强盗逻辑。
看似有理,实则荒谬至极。
那么,为什么会有受害者有罪论呢?
对于受害者有罪论的深层心理原因,
最主流的观点是“公正世界假设”。
公正世界假设/公正世界谬误(Just-worldHypothesis/Just-worldFallacy):一个人的所作所为会给他带来公正的结果;他做好事就有好报,做坏事就有坏报。换言之,就是把事情的结果,归因于更高的道德层面上的公平。
社会心理学家MelvinLerner提出,我们常常会听闻各种人遭受不幸,但大多数人仍能维持正常生活必需的安全感,原因便在于我们或多或少有公正世界的假设,认为这些人之所以遭受不幸,一定是因为他们做了什么错事。它对我们的内心起到了安慰作用:只要我不做这样的事,只要我不是她这样的人,我就不会遭到这种不幸。
但是,这样的逻辑显然漏洞百出、为害不浅。
01
罪犯视角的逻辑
性侵犯案发生后,
我们总能听到各种质疑或指责的声音,
他们言之凿凿地指责对方不该穿着暴露,
教育对方要自尊自爱,
不该言行失态甚至醉酒,
最终结论还是女孩自身有问题,
防范意识太差。
但是
认为“被伤害都是有原因的”,
无异于默许了
“在某种时候,侵犯一个人是合理的”。
这不正是罪犯视角的逻辑吗?
《素媛》的电影内外,
罪犯的说辞是惊人的一致:
「我不记得了」
「我喝醉了」
「我会(从监狱里)出来的」
而他们说的其实是:
「这没什么好追究的,
我只是不小心,我只是喝醉了。」
「我没错,错的都是你,
谁让你为我撑伞,
谁让你穿得少(说现实其他案件),
谁让你刚好被我遇到。」
《印度的女儿》(原型为“印度黑公交案”)里的罪犯自述
受害者有罪论
恰恰是罪犯推卸责任的完美托词。
它将犯罪原因推诿于受害者,
本质上是在变相为罪犯开脱,
将罪行合理化。
更重要的是,
它同时将人们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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